眼科學中的視野指的是,當眼球看向正前方固定不動的時候,所能看到的空間范圍。
什么是視野?
視野又分為中心視野和周邊視野,距離注視點30°以內的范圍稱為中心視野,而30°以外的范圍稱為周邊視野。
相對于注視的中心視力而言,視野反映了我們眼睛的周邊視力,也就是“余光”,對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同樣有著很大的影響。如視野狹窄的人不能駕車或從事較大活動范圍的工作。世界衛生組織也規定視野范圍小于10°的人,即使視力正常也屬于盲人。
許多眼科疾病以及神經系統疾病由于可引起視野的特征性改變,因此可以通過視野檢查來進行輔助診斷。
視野檢查有多種方法,其中簡單常見的為對照視野檢查法。此法的原理是以醫生的正常視野與患者的視野作比較,從而確定患者的視野是否正常,具體步驟如下:
醫生與患者相距1米面對面,當檢查患者的左眼時,讓患者遮住右眼,醫生遮住左眼,同時患者的左眼與醫生的右眼相互注視。
醫生將手指放在自己與患者中間等距離處,分別從上、下、左、右各方位向中間移動,告知患者發現醫生的手指出現時便立即告訴醫生,而檢查過程中醫生和患者的眼球均不能轉動。
如果手指向中央移動過程中,醫生和患者近乎同時發現手指,那么患者該方位的視野可看作正常;如果手指向中央移動過程中醫生明顯發現手指后患者仍未發現手指,那么可看作患者該方位視野可能出現問題,應進行進一步專業的檢查。